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
众所周知香港文书在内地使用,必经的一个程序是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在文书上有转递章才可在内地使用。
香港文书在内地使用,原始文书会被拒绝使用,其原因是内地是无法知道香港文书真假的,也无法查询到备案信息。
因而需要通过香港律师公证服务,来协助内地的机构辨识香港文书的真实性。
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前,还得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对香港文书进行公证,公证人会对香港文书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文书是香港真实合法的文件,才会在文书上加盖公证印章,公证完成后的文书,才可加盖转递章,其步骤是不能混淆颠倒的。
香港公证流程:
1、提供资料:
(1)拟要公证的香港公司名称
(2)公证的使用地和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依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企业的需要,来出具此项公证。
(3)公证份数:标准是一正一副即一个正本,一个副本。需要明确告知几正几副。
(4)该公司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和地址证明(驾照/近三个月内的水电费单或者银行对账单)
2、签订公证委托协议
3、递交办理,完成后寄回
4、办理公证所需时间:正式签署委托协议后,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的时间在3-5个工作日左右。
5、办理公证完成后获得的文件,一个正本原件 一个副本原件 一个正本复印件 一个副本复印件如果多做正本或者副本,那会有增加的正本或者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