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有关的新公告中明确指出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要想享受新的个税优惠政策,首先需要大家在电子税局(扣缴端)提交预缴纳税申报,那么个体户应当如何进行操作呢?今天就跟着和创企赢财税一起来看看吧!
No.1
政策规定、适用范围和享受流程
一、政策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流程: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四、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No.2
具体操作步骤:
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经营所得】模块,点击左侧【预缴纳税申报】。
第二步:在【预缴纳税申报】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已做人员信息采集且报送成功的投资人信息。点击【公共信息】后方的“修改”按钮,进行利润信息填写。
第三步:打开【利润信息】界面,填写收入总额等信息后点击【确定】(温馨提示:请您据实填写“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据)。
第四步: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投资人【姓名】。
第五步:打开【预缴申报编辑界面】,第8行次“投资者减除费用”系统自动进行填报。向下滑动滑块,点击23行次“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后方的按钮。
温馨提示:若在工资薪金申报中已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经营所得不可重复扣除。
第六步:在减免扣除明细表当中,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选择减免性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动带出减免税额,确认无误后继续点击【确定】。
第七步:返回【预缴申报编辑界面】后,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八步: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后,查看减免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数据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申报】。
以上就是个体户在税局端提交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的操作步骤了,希望大家在享受减半征收个税的优惠政策之前,能先按照操作步骤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哦!
No.3
热点问题
1.我是定额征收率的个体工商户,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么?
答:可以!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2.享受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3.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5.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办法: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老板们速看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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