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l 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l 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 进出口记录;
l 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l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l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l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l 委托在香港代销;
l 其它得自或产生于 香港的利润。
在香港成立公司.收到税表不报税后果:
l 香港公司税务条例明确规定凡收到税表申报;
香港公司成立满18个月后会收到份利得税税表,报税期为3个月内;
二次及以后申报税务时间则按照次确认的会计年度进行申报。
l 不报税将直接导致香港银行账户冻结;
l 公司将被强制注销,董事列入出入境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