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
一、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亿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4亿人民币二、主发起人资质要求: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外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具有一年以上在境内开展小额贷款、消费信贷等相关领域业务经验。(3)近三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境外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资产不低于等值人民币20亿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从事金融类相关业务且持续经营不少于10年,对国内小额贷款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三、需要租赁实际办公地址四、具有3名以上的高管人员并具有小额贷款业务/经济工作的行业经验
我司有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转让,需要了解的可以私信小编,更多金融牌照等你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