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司如在中国内地投资都必须通过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当地律师公证和加盖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方可在中国内地投资使用。
香港公司公证服务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
·香港公司声明书
·离岸公司董事声明书
·离岸个人委托书
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须提供的数据如下:
1、商业登记证件
2、注册证书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表格D1、D3、R1或NC1A)
5、改股、增资、改名档(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公司大事记录册
7、提供公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