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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操作事项及流程

更新时间:2017-05-03 10:45:45 浏览次数:169次
区域: 深圳 > 宝安 > 沙井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中星大厦801(沙井市民广场对面)    
  一、备案登记操作办法

  (一)备案登记对象

  根据《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相关“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对于营业执照中无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的,须先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然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内进行申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注意:1)在登记时请选择“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备案登记机关”;

  2)请使用简体中文填写表格;

  3)“”栏中请填写经办人办公电话;

  4)“经营者中文名称”栏中应填写企业名称;

  5)必须填写“经营者英文名称”和“英文营业地址”;

  6)“备案地区”栏应具体到企业所在区。

  3、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4、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后,并查询结果已显示所查企业信息,便可以携带第(三)项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系统中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时,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等项目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时,企业应按本指南第三条“事项变更”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编码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请企业在窗口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相关上报商务部修改代码的申请:

  1、书面报告(上报错误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等商务部批复后,企业再重新进行网上的申请。

  请企业填报数据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1个月内,需按下列程序到海关、税务、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一)电子口岸: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海关、科工贸信委、国税局、管理局等部门)。

  (二)海关: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注意:宝安、龙岗两区、保税区、大工业区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到各区海关办理,3000万美元以上的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所有内资企业和特区内的外资企业请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三)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请到市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四)国税局: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贸易类企业与生产型企业办理地点不同。

  (五)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

  为了节约企业申请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我司有专业人员常年代理进出口经营权办理业务。

 服务热线:0755-27686543/2949 9881/29499862

张   生:136 3158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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