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佣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务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温馨小提示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温馨小提示2}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
2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
深圳莲塘沙河西乡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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