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报名时持有免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或英语类证书、计算机类证书者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考统考全部科目或相应科目
(2)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统考免考申请表及免考手续:
(1)统考免考申请表由网考办统一制作,各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从网上自行下载。
(2)办理免考的程序是: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④网络教育学院将本院“免考汇总表”统一报送网考办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