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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的借款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2014-02-21 09:47:10 浏览次数:60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人民南
类别: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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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的借款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什么是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费用,包括: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与借入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按如下规定在税前扣除: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支出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构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4)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5)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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