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收入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的规定,内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 服务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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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收入可否享受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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