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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公证,公证香港个人及公司资料

更新时间:2015-11-03 15:34:05 浏览次数:90次
区域: 深圳 > 深圳周边
类别:其他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会展中心金中环大厦A1712
公证

各个公证内容不同,所需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你的问题然后再联系我们(0755-33222293、Q Q:1508127306黄英),这样节省您的时间。

  1、我司可提供个人委托书、公司委托(授权)书、公司资料证明书、公司董事会议决议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内地人士出国经济担保声明书、赠与等业务的公证。

  2、现内地人士做香港公证主要是为了成立香港公司办事处、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具体是做公司主体资格认证,一般根据国内相关部门要求做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以及股东董事委任书的认证。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服务
  香港公司律师见证,又称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
  本公司特邀法律顾问为国家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可为香港企业或个人在香港的法律行为、具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提供公证服务。

  一般公证文书包括:
  ·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
  ·香港公司股东决议公证全套
  ·单独资信证明公证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
  ·香港公司声明书
  ·离岸公司董事声明书
  ·离岸个人委托书
  ·个体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服务
  ·申请来港结婚声明书
  ·亲属来港定居声明书
  ·遗产继承声明书
  ·内地法院涉港呈堂证据公证服务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律师公证程序:
  1)、必须提供需公证资料原件和公司拥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公司签署《公司公证协议书》。
  3)、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签署《公证协议书》,约7到9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手续。
  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公证类别:
  香港公司注册资料证明
  香港有限公司资料证明
  香港无限公司资料证明
  香港公司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翻译)证明书《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
  注意事项
  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专门职业。由于实行判例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具体公证事项说明:(公证类别)
  个人之证明类别
  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结婚证明等;
  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香港公司证明书类别
  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   业之资料等。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
  (1)企业登记注册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证明
  (4)公司章程
  (5)董事会决议
  (6)企业年检表
  (7)企业纳税单
  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
  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身份证件资料包括
  港人申请独资(个体工商户)经营港人申请独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确认资料包括两部份:经营者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来回内地通行证),或香港特区护照;及身份核实文件:即身份核实文件,即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实文件。    

联系人:黄英
电话:0755-33222293
手机:13802255722
香港环宇会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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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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