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批准备案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深圳对外投资备案流程
1.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3.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证》。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4.证明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拨打深圳热线:0755-22246249或18924607336,深圳登尼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了解更多资讯,欢迎登陆登尼特:www.tannet-***,www.szt***
境外投资批准备案办理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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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 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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