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是目前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国家规定的职业上岗标准,由国家劳动部举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举行2次,分别为5月和11月,一般考前2个月截止报名。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2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为笔试,二级需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及格后可获得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招生对象(职业规划):
1、管理学(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教育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体育等)、心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科的相关专业人员;
2、学校的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及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校外辅导员;
3、青少年社会福利机构、未成年犯管教系统的工作人员;
4、面向社会从事心理咨询、心理疾病的心理工作者及医务人员;
5、已经参加过心理咨询师培训、希望在青少年心理辅导方面进一步参加专项培训的人员;
6、希望通过培训预防、解决孩子心理问题的家长;
7、师范院校的在校学生;
8、国家民政、妇联、司法等从事关系协调等其他心理学工作者。
咨询热线:13076569431 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