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深圳
[切换城市]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更新时间:2015-12-02 17:58:10 浏览次数:93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蔡屋围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必须先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还需要准备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需要获得成品油批准证书,办理加气站的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必须先经过消防部门的检查并且获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或企业必须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  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拥有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  7.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还必须通过地、州、市安监部门的审核意见  8.对于突发事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必须有一套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防万一  9.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从业者必须牢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10.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必须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11.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12.危险化学品经营者必须有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14.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发证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含2002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城镇燃气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属于许可范围。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以及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经营方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分为:

  (一)零售(加油站);

  (二)零售(除加油站);

  (三)批发(不带储存设施);

  (四)批发(带有储存设施);

  (五)仓储经营。

  仓储经营是指利用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场地,专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危险化学品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仓储经营企业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应同时申请仓储经营和批发经营。

  三、许可机关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指导、监督区县安全监管局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并实施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

  (一)零售(加油站);

  (二)批发经营(带有储存设施);

  (三)仓储经营。
深圳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8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5年08月03日
UID:228759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