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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申请专利的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5-12-22 17:20:26 浏览次数:1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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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和我们进行沟通,咨询有关专利的知识,以便了解基本流程和理论;

2.写技术交底书。我们会对您的技术交底严格保密;

3.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

目的:
  1、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
  2、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发明专利经检索后并不保证授予专利权,主要是找贴近本发明的已有技术文献。

4.代理。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5.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6.初审:国家专利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在取“初审合格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3年内向专利局交纳审查费,审查费全非2500元,如享受减缓待遇的,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150元。次审查费早交可以早进入审查程序。过期交审查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7.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该专利申请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即专利的三性)有问题,向我们发出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答辩,申请人自己答辩的需与我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申请人委托我所答辩的,我所收取不高于基本代理费的答辩费(写答辩状)。如次答辩未通过,再次答辩仍收答辩费,但收费逐次递减,每次答辩都有期限,期满未答复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8.办理登记手续:专利申请的三性如没有问题或答辩合格后,国家专利局发来<授权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应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和欠交的维持费,交费期限是自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过期交费该专利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9.权利的恢复:以上权利如丧失,如需恢复权利,除办理权利恢复手续和补交所欠费用外,还要向国家专利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10.复审:如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或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还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请求复审。

11.费用减缓:向国家专利局交纳的申请费、审查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的维持费)一个申请人的减缓85%、两个以上(含两人)申请的或由一个单位申请的减缓70%,两个单位申请的不予减缓。

12.其他费用:由我所专利费用,每项每次收5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申请人自己缴纳的我所不收费,申请人自己缴纳费用不当造成权利丧失的,我所不负任何责任。

北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前身是一轻专利事务所)是我国早成立的一批专利代理机构之一,也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免费咨询热线:0755-5622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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