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电池法(BattG)
《电池法》于2009年12月1日在德国生效。该法规范电池和蓄电池的销售,返还和处置,并将欧洲指令2006/66 / EG转化为国家法律。
《德国电池法》的目的
BattG的目的是增加返回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百分比,因为它们不仅包含有价值的原材料,而且还包含对环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质。该法律应扩大制造商对他们投放市场的电池和蓄电池的责任,以涵盖其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
因此,它要求电池和蓄电池的制造商,分销商或进口商承担这些电池的处置费用(其产品的责任以及收回和处置这些产品的责任)。公司有义务收回投放市场的电池和蓄电池,并根据特定的环境标准进行处理。为此目的,已经安装了回收电池的系统。此外,德国还在联邦环境局设立了登记册。
公司责任
BattG要求制造商…
...在销售电池和蓄电池之前先进行注册。
…标明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
…定期报告销售数量。
…提供合适的设备来退还投放市场的电池。
…确保以环保的方式处置产品。
谁需要遵守BattG?
出于分发,消费或使用目的,首次将电池或内置或封闭式电池的设备放置在德国市场上的任何人。
由不明身份的制造商销售电池时,卖方将自动被视为制造商。
BattG:背景国家退货系统:CCR Rebat
CCR REBAT是德国大的便携式电池回收系统,并已根据当局的§7BattG批准。CCR REBAT代表其附属电池制造商和分销商,并与许多回收合作伙伴合作,在德国16,000多个地点收集废旧电池,并确保将其安全回收。
消费者退还报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私人可以将有故障或用过的电池留给零售商。在某些情况下,市政收集设施也为此提供特殊的容器。
电池处理
后,CCR REBAT协调电池的处置。容器装满后,CCR REBAT会确保正确处理它们。电池处置由公司为CCR REBAT强制性供款提供资金。每个公司的贡献均基于其在德国销售的电池数量。
电池法的计划变更
联邦环境部(BMU)计划对《电池法》进行某些修改。根据联合电池退货系统(GRS),此决定是由“电池法(BattG)的结构实施中的缺陷”触发的,该缺陷导致某些公司的“竞争扭曲”。
新法律的具体草案可能会在今年下半年发布。新法律生效的确切细节和时间尚不清楚。
欧洲电池指令
欧洲电池指令2006/66 / EC自2006年9月26日起在欧洲采用,并要求欧洲国家将其转换为国内法。《电池指令》的目的是提高回收和回收电池的百分比,因为它们不仅包含有价值的原材料,而且还包含对环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质。重要的是,它为使用有害物质(例如铅,汞和镉)设定了限制。电池指令要求电池的制造商,分销商或进口商对电池的处置费用(产品责任或回收和处置电池的责任)作出贡献。
在其他国家/地区实施欧洲电池指令2006/66 / EC
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08年9月26日之前将欧洲指令2006/66 / EC转换为国家法律。在开始销售产品之前,相应国家/地区的电池制造商必须在相应的电池收集系统或主管部门进行注册。为此,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收集计划。例如,在德国,这就是联合电池退回系统(GRS Batterien)。
但是,实施《欧洲电池指令》的方式因国家而异。公司必须遵守有关在每个国家/地区适用的电池和蓄电池的进口和贸易的特定国家法律。不幸的是,这也意味着注册程序因国家而异,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分别为每个国家注册。没有欧洲范围的注册机构。
重要的是,在许多欧盟成员国中,电池指令要求-除了进行注册外-您还必须定期报告所售商品的数量,并确保以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