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文化传媒行业普遍盈利较高,是当前火热的行业之一,并且运营一般来说只需要人员薪资福利、直播设备、办公场所及用品等成本,可以说是一个运营成本较低的行业。
收益高、成本低,这直接导致了高税负,这让许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十分困扰。目前能够达到节税目的佳途径就是“核定征收”。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政府会用税收政策优惠,吸引企业入驻园区这样的方式,增加财政收入。由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达到合理合法节税的目的。
这样税务筹划的操作原理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需缴纳增值税6%、附加税(增值税的12%)、分红个人所得税20%、企业所得税25%。根据“安税优”提供的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节税方案,册成个人独资企业,入驻有税收洼地政策的园区,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优惠,从而合理合法的节税。
假设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A年收入为1000万,按照税法规定,应缴企业所得税25%,分红个人所得税20%等,总体税率高达40%。但如果而企业A根据“安税优”提供的方案在某个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B,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总体税率可以降低至5%以下。
企业入驻流程: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名称等信息进行核名→工商出执照、法人实名认证等→刻私章→银行开户→税务、核定→正常经营
“安税优”提出的以上方案流程,一般快只需5个工作日,无需法人亲自到场,率、高质量,正常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根据企业的需求,我们可以选择正常办理或是加急办理。
显而易见的,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对于高收入个人来说是佳节税途径。而找到税收优惠园区是关键的一个环节,这样才能到达理想的节税效果。
2020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如何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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