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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建设金融强国

更新时间:2016-03-25 09:45:00 浏览次数: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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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观审慎框架和监管协调机制
  金融强国需要健康稳定的金融系统。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全球各国更加关注市场中微观主体的行为,对宏观审慎政策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各国意识到中央银行不仅需要保持币值的稳定,还需要保证金融体系的健康和稳定,构建以宏观审慎为目标的政策框架。理论上来讲,金融活动的本质是优配置各种风险,并使其相对可控。实际上,风险的积极性与消极性都很突出,需要理性看待。就前者看,一则,金融风险是金融市场创新和充满活力的源泉;二则,金融风险对金融市场还起着积极的约束作用,以维持交易行为的理性。就后者看,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失控,可能对宏观经济、金融稳定、市场主体都带来严重损害。首先鼓励金融创新和控制风险确实可以做到并行不悖,但必须了解“跷跷板”的平衡点在哪里,充分认识到个体稳定并不代表整体没有风险。这就需要各方都跳出“模糊性”思维和“拍脑袋”决策定式,逐渐以数量化的工具来理性认识金融风险、确定真实风险状况。其次,我国仍处于快速金融深化与创新的过程中,还有各种体制性的隐形金融风险,加上境外金融影响因素不断增加,以及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潜在冲击,使得此时尤其需要从宏观审慎角度防范系统性风险。再次,对于各类非系统性风险来说,既需要针对风险本身加以治理,防止其进一步蔓延升级,也需重视“治本”措施。如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除了加强防范和应对措施,也需要着力解决我国改革过渡期特殊风险的产生土壤,包括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加快利率市场化、打通“两多两难”的桎梏等。后,则是把完善综合性监管体系作为重中之重。正如在关于“十三五规划”的说明中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考虑到新型金融风险往往在监管交叉或空白地带更易积累,因此加强现有监管协调机制的创新与完善已经迫在眉睫,而构建适应国情、符合国际趋势的宏观审慎框架也变得更为重要。
  提升金融体系的弹性与危机恢复能力
  金融强国需要自身金融体系具有较强的内在危机恢复能力。自上世纪末期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以来,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在各国都变得更加频繁。对于我国来说,无论是前所未有的经济“新常态”,还是与国际经济金融要素的联动性日益密切,都使得目前需要更加重视潜在危机的挑战。实际上,或大或小的金融波动已经发生在身边,有些也难以完全避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提升金融体系弹性来削弱危机的“连带伤害”,并且使其更易从危机中尽快恢复。由此需要思考的是,首先,相机抉择型金融政策虽然有助于更加灵活地影响经济主体,但却容易陷入“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困局,对于富有弹性的金融体系来说,更需要推动类似于“内在稳定器”的金融改革,从而依靠自动机制来弱化金融波动性,打造基础性的金融安全网,诸如存款保险制度、利率走廊机制等,都属于这一类型,也是货币当局应该着力构造的。其次,金融体系的弹性还在于对危机的“缓释”与“吸收”能力,例如目前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去杠杆”,但在现实中却往往成为金融部门的“转杠杆”,即只是在政府、央行、实体企业、居民等不同部门之间进行杠杆率重构,但却由于除了居民之外的各部门资产负债表趋于“僵化”,难以在整体上吸收“杠杆风险”,这样在现有体制下,终风险可能都会落到中央财政身上,直到危机的临界点。由此,除了需强化金融自身“消化杠杆”能力,也应在其他部门的“去杠杆”过程中加快金融资源配置优化,遏制“庞氏风险”的萌芽。后,金融机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资本金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风险识别、度量和分散上的优势,提高金融机构在面临风险时的应对和恢复能力,进而提高金融体系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危机恢复能力。(转自媒体http://media.12***.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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