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知识产权署属下的商标注册处,是新加坡商标注册的申请办理部门。新加坡商标注册法制定于1998年,自1999年1月15日起施行,新加坡商标法来源于英国商标法。新加坡是WTO成员,于1990年加入WIPO,1995年加入巴黎公约,2000年成为《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新加坡都可以注册。
一、新加坡商标查册
由于商标的申请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为了避免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徒劳无功并浪费金钱的现象,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查册通常可以得到两个结果,一是得知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重复或类似;二是得知我们的商标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商标法律的标准。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通过查册的环节,但是,我们强烈建议在申请注册之前,先做好查册工作。
二、新加坡商标“优先权”使用
在众多的商标申请当中,如果有雷同或类似,商标局通常会以先后次序来决定谁应该拥有是项申请,个申请人可以享受“优先权”。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处获取“受理通知书”后,就不用担心他人仿冒申请,因为,我们的申请已经得到“优先权”的保护。但我们在使用时,只能在商标上冠上“TM”字眼;申请人在获取“注册证书”发放之后,即可在商标上冠以“R”使用。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时即可向有关当局提出起诉。
三、注册新加坡商标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四、注册新加坡商标审查流程
1、申请人资格:企业或个人都可申请。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
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交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新加坡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4)注册核准: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6-12个月
3、有效期:从注册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五、新加坡商标注册时间
1、回执时间需:1-2周
2、公告异议时间:2个月
3、注册时间:6-12个月、有效期:10年
新加坡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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