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要想大数据发挥战斗力,关键要能用得起来。多年来,各省公安厅在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建设上持续发力,大力推进智慧公安体系的建设,积极开展警务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夯实了大数据智能应用大基座。
各市公安局也顺势而为,按下科技兴警快车键,沿着当前公安部提出的科技兴警为主要方向,建立智慧公安的“四个三要素”,即:构筑省、市、乡三大防控圈,并同步建设视频监控大数据、人脸大数据、卡口大数据三大平台,紧扣人、车、物三个维度,提升、政用、民用三块应用)总体规划布局。同时开辟公安科技创新的“群众路线”,立足打、防、管、控等关键环节,建成一个高度集成、高度共享、高度智能的“智慧警务”应用体系。
大数据分析情报合成作战指挥体系开发建设,始终坚持“情报主导警务,警务引领实战”的工作理念,不断的推进情指一体指挥中心的完善,从而让公安做到“统一接警、分级处警”警务模式,推动形成以感知提升防控、以图侦协同指挥、以情报指导勤务的“图情指行”一体化的指挥防控工作格局,实现以大数据支撑的“接处警+情报支撑+合成作战+可视化指挥+新型移动警务”的全新警务模式升级。
同步打造“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的扁平化的指挥调度系统,充分发挥“、可视、集成”的扁平指挥特点,加强整体联动,实现动态布警、科学防范和打击,进而提升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复杂局面能力、驾驭动态治安局势能力。
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充分使用视频监控、卡口、人像识别、电子信息等科技感知手段,着力在全市各重要路段、出入口和政府机构、重点场所、案件高发部位等重点区域构建纵横交错、覆盖全市、触角灵敏、触网报警的立体化智能感知网,全自动感知“人、车、电、网、像”等实时信息动态,为警务大数据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同时整合所有智能感知数据,向平台传输汇聚。
平台还高度集成刑侦、网安、情报等侦查手段,实现部门线索共享共用。交互、整合、应用所需的基础类信息、涉案信息、视频监控信息、高危人员信息、警力部署信息以及上级指挥部门信息,全链条贯穿各警种,建设深度合成作战模型。
整合了人脸、车辆、社会信息等数据信息,围绕新时期违法犯罪智能化、隐蔽化特点,利用大数据环境下人、物、案、时空、数据的智能关联和交换碰撞,全方位、立体化呈现人员、案件、轨迹要素,实现“由人到案”“由案到人”的传统侦查模式向“人案交互”的新型侦查模式的转变。
全面优化省、市、乡三级打击犯罪合成作战体系,全面构建警种协作、手段集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合成作战平台,形成精准的大数据研判指令,实现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信息化破案占比大幅度提升。同时协调数据之间的建设和整合,将近百个功能模块整合到几大个核心平台,实现“一次采集、全员共享” 的作战平台。
公安系统研发基础始终是以公安信息化为核心,通过互联化、智能化,使公安系统的各个模块都协调运作,实现警务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并用信息化的手段来解决当前公安所面临的痛点和难点。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公安情指勤一体化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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