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何进行首次做账报税呢
在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重要的维护工作,就是香港公司做账报税。按照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规定,新注册的香港公司,在其成立18个月后,需要进行首次报税工作。根据香港的税法规定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主要会涉及到两种税:利得税和薪俸税,同于中国大陆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利得税:任何成立后有业务发生的香港公司,均需纳税。如果利润并非来源于香港,则无需缴税。(提醒:利润并非来源于香港,需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税金,一般称 申请海外利得豁免) 利得税税率为:净利润的16.5%。
2.薪俸税:有聘请香港雇员,或者公司董事有领薪,需向税务局申报。(填写薪俸税表、递交给税务局即可)
新设立的香港公司,在成立后18个月收到封利得税报税表,这封税表的申报期限是:自收到后1个月内,根据公司运作的不同情况进行报税工作。
1.公司成立后没有业务发生,税表按无营业活动申报即可。可以委托现任的秘书公司办理,但是如果往后一直无经营活动也会带来一定风险,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酌情调整,出具不活跃审计报告;
2.公司成立后有业务发生,这种情况,需要通过做账审计、将完成的审计报告呈交给税务局完成税务申报。香港公司报税年结日有一定的选择权利,只要是每年1.1~12.31,通常定在3月31日和12月31日进行申报。
香港公司首年做账期间不允许超过18个月。从第二年起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香港公司审计报告需由香港执牌的审计师出具。申报税务,将产生至少HKD12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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