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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了吗

更新时间:2024-08-19 09:44:40 浏览次数: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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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并没有完全取消监事这一职位,而是对监事制度进行了调整。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中,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中,同样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此外,新公司法还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增加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这种调整体现了对公司自治的尊重,同时也简化了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但不设监事会可能会导致监督机制相对薄弱,缺少专门的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持续、系统的监督和制衡。如果公司能够通过其他途径确保良好的监督和制衡,也可以实现较为平稳的运营。

新《公司法》在监事相关规定方面有一定的调整和完善,以下是一些具体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此外,新公司法还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增加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设置监事或相关监督机构的目的在于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务,如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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