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市居民境外生子如何入户
专业办理 深圳入户 深圳社保 社保 社保补交 积分入深户 毕业生接收
人事调干 外籍入户办理深圳社保 欢迎来电咨询!
深圳天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小程】
【电话】:18813954105
【Q Q】:1265434394
http://www.sztzkj.ico***/
一 入户条件
符合《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入户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
二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属国外出生的子女,由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国籍,居留证明认定发出《办理入户通知》;
2婴儿国(境)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及其中文翻译;
3父母和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入户簿;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入户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
三 办理程序
1婴儿父母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其常住入户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出具受理回执,逐级呈报分局,市局主管部门核准;
3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
4身份证和入户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