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香港公司牵涉国内业务,由于香港公司是受香港政府管辖,在国内没有注册登记,香港属于普通法法律体系,而内地实行的法律体系与大陆法系渊源较深,因此两地法律有着明显不同,特别是在公证制度上的差异更大,那么办理国内的相关投资等业务的时候,需要做香港公司公证,香港公司公证是指经由香港律师按照某套程序所需要的内容对指定的文件及项目进行核实与证明,公证后的香港公司文件及项目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应。
香港律师公证法律依据
《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②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①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在内地成立外资公司(独资或者合资)
香港律师公证提供文件
(1) 商业登记证件
(2) 注册证书件
(3) 公司章程1本
(4) 成立公司全套文件(表格D1、D3、R1或NC1A)
(5) 改股、增资、改名档(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 公司大事记录册
(7) 提供公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