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等相关规定,经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查核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吉林省兰舍硅藻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通过认定后,兰舍将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省、市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并成为许多政策扶持的有力凭证或基本门槛。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也将促进兰舍的科技转型、提升企业市场价值、企业资本价值以及兰舍的品牌形象。
此次是继“吉林省产品”荣誉称号后的又一殊荣,不仅是对兰舍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企业精神的见证,同时也是对兰舍完善的产品体系,突出产品功能的极大认可。多年来,兰舍一直将产品研发放在工作的位,打造出兰舍研发的精英团队(现有27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7人),经多年努力荣获4项国家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以及53项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