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税收优惠政策大家都不会陌生,从风风火火的西部大开发政策到前几年一时无两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无数企业争先恐后的享受此类政策,目的就是为了整合资源、减轻税收压力、提益从而有助于企业后续的发展壮大。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总部经济模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到当地办公,只需要在当地注册成立新公司或分公司,正常经营正常纳税即可享受优惠政策。这样的政策一般都存在于全国各个贫困地区,由于当地经济欠发达,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得到的税收用以扶持入驻的企业和发展当地经济建设,说到底也是惠民政策啊!
1.企业注册新公司或分公司(注册式无需实体入驻)在当地,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50%)的50%~70%财政扶持奖励。例如企业在当地缴纳500万增值税,扶持给企业的奖励就是125万~175万,扶持周期是按月扶持,当月纳税次月扶持。
2.入驻到当地的有限公司除了增值税还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50%~70%的财政扶持奖励,按500万企业所得税的话,财政扶持给企业就是100万~140万,而且园区欢迎各大型企业入驻,按照纳税额度划分扶持力度,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3.此外当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享受核定征收,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均可,个税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增值税同样享受地方留存的扶持, 小规模综合税率5.7%,一般纳税人综合税率不超过9%,受到很多成本低利润高的服务类型企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