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金融改革,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要素市场体系。探索研究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现代化的采购与配售服务。
2014年3月6日,齐鲁商品山东省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商务局、金融办、证监局、工商局和保税区政府等部门联合会议评审,由青岛市政府批复成立,作为山东省政府和青岛市金融试点重点支持项目,承担起打造山东优势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重任。
2014年8月27日,山东省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试点工作的意见》,齐鲁商品成为首批试点单位,通过试点运作,加强对于市场业务规范、业务规则、业务活动、交易品种、市场参与者等监管,确保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依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