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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大庆)商品招募实力会员

更新时间:2016-07-29 16:38:36 浏览次数:59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东门
类别:其他招商加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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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居住性房屋也应当征税,第二套及以上投资性房屋按照1%征收,而不应当累进征税,同时政府应当废除和关闭土地出让金体制和渠道,不应当双重收钱。有的学者和网友认为,套居住房屋不应当征税,这潜伏着相当大的地方政府财政未来枯竭风险,如果因征不到房产税,政府不取消土地出让金,则剥夺和搜刮农民和城镇刚需居民利益的财政格局也得不到改变。因为,从相当多的国家看,绝大多数居民都是一套房屋,极少有两套及两套以上的房屋的,因为房产税的持有成本太高。如果中国对套不征税,对第二套及以上开征累进税,则绝大多数居民抛售,二套及以上房屋被卖出,都变成一套房了,地方政府也就收不到了房地产税了。这样政府就不会取消土地出让金,农民和城镇刚需居民还是要受政府的强取。
  而对于按照市价征收的投资性房产,由于中国房产价格的泡沫太大,按照市价征收已经很沉重,不应当再进行累进;否则,对中国中产阶层,将形成灾难性打击。如北京一居民,有学区房三处,各100平米,市价10万一平米,如果按照2%、3%、4%税率累进,则要年交90万元税收。这基本上是屠宰中产阶层性质的收税,将遇到中产阶层的强烈抗拒和抵制。即使按照1%不累进税率,也要交30万,也够沉重的了。
  开征房地产税后,政府应当废除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剥夺农民和强取城镇刚需居民利益的收钱方式。如果耍赖,即要征税,又要收土地出让金,那么,民将负担沉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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