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和《 教师法》 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二、报名条件
中专,大专、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含非师范类学生),大一、大二、大三在校生(含非师范类在校生)及社会工作人员.均可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报名参加考试。证书全国通用.一证在手.终生受益!
三、考试内容
教育学、心理学【 教育学和心理学一般合称“两学”)、普通话、教学能力测试。
四、考试安排
1 . 参加国家统一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成绩全国有效,根据自考考试安排计划,一般每三个月安排一次考试;
2 .普通话测试通过全国统一普通话测试;
3 .通过当地教委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即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教学能力测试=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