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西乡专业初级安全主任培训
一、培训对象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 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根据《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 对于不按规定聘任安全主任,又不积极参加培训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参加安全主任培训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初级安全主任资格培训:
(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二)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
一年。
三、培训课程
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法规 2、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管理实务及伤亡事故管理; 3、电气安全技术 4、机械安全技术 5、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8门课程。
教学特色:a)授课师资全部是由既具有实操经验,又具备丰富的授课经验的师资主讲。 b)周未授课,有充足的课后复习时间,并有老师辅导答疑。
四、培训合格所获证书
培训合格后,由深圳市人力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书。
报名联系人:董老师 13423877870 0755-36848981 Q Q 2951499473
地址:大益广场对面汉唐银星酒店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