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3年;
具有大专以上,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全国、广东省、深圳市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开展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能力,具备组织制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安全生产检查和组织拟定隐患整改措施、进行事故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危险源管理等能力。通过培训具备担任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任工作的能力。
就业去向:
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
考核方式:
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的考核,考一门理论,总分100分及格,80分及格。
深圳怎么报考一般企业安全管理员证报考方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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