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教育部实施新《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案,其中第四十条明确指出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现在国内各省市部分地区已提前要求园长持证上岗,并制定相应奖罚措施。
园长证是全国对专门从事幼儿园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从事幼儿园长工作的前提条件。凡是各级各类幼儿园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园长证,没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不能被聘为园长。《全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否则不能开办幼儿园。
幼儿园长资格证的种类:
类:发证机关:中央电化教育馆(教育部认证,全国通用,有效)
周期:一个半月内
第二类:发证机关: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时效性差,全国不通用)
周期:20天内
第三类:发证机关:国际信息化认证中心和人力资源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双证(非直属部门,含金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