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
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者,可向学校的学位管理部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申请条件
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为二外)和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二年内提出申请。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申请时间
学校接受申请时间为每年8~9月上旬。
3、学位课程考试
学位外语考试:英语、日语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12月。
法语、德语暂由学校组织考试,报考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上旬。
法语、德语暂由学校组织考试,每年3月上旬报考。
学位外语在毕业前和学位授予有效期内均可报考。
综合(专业)课程考试:报考时间为每年的3月上旬。
学位综合课程考试原则上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后、学位申请的有效期内进行。
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以上者可免试综合课程。
自考专本科只操作以下专业(建筑类、电子类、经管类)
1工程造价管理、2工程管理、3汽车维修与检测、4模具设计与制造、5数控技术、6电子工程、7软件工程、8旅游管理、9艺术设计10英语、11市场营销、12会计、13工商企业管理、14机电一体化、15国际贸易、16 护理学、17人力资源管理、18教育管理、19学前教育
报考需提供:
1、蓝底照片1寸和2寸各4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专升本的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并确保在学信网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