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深圳
[切换城市]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1-03 09:41:39 浏览次数:125次
区域: 深圳 > 福田 > 莲花一村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网i址:http://m.pei***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免费咨询电i话400-188-9691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3-12-20
2023-07-24
2023-04-07
注册时间:2017年12月21日
UID:452743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