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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婚姻法律师专办深圳离婚 深圳离婚律师

更新时间:2015-10-13 09:47:05 浏览次数:116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水贝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深圳罗湖-深圳福田
  采用何种离婚方式,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双方在个方面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选择和平的协议离婚。否则就要选择诉讼离婚了。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律师深圳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专办离婚案。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简称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深圳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深圳这座繁华的都市,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经常发生。人人都希望自己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但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必须冷静面对,正确处理。对于离婚,如果夫或妻有一方入户不在深圳市,深圳民政局无法为其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那对于此情况向离婚该怎么办呢?能否就在深圳把离婚给办了?
近很多来电或上门咨询上述的问题,有的人认为离婚只能去民政局办理,有的人认为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有的人认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有的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就必须赔偿另外一方等等,综上,总的来说还是有很多当事人法律知识不全,对离婚缺乏正确的认识,下面,我就离婚相关事宜作一个简单阐述:
一、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离婚的方式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律师深圳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专办离婚案。
具备条件(缺一不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男女双方对小孩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相关事宜均能达成完全一致,男女双方都同意配合一起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诉至法院时,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同时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这时你就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建议直接联系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咨询,虽然离婚案件大同小异,但是各个个案还是有所区别,并不普遍适用,所以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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