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集团注册设立的流程和资质
近两年医生集团创业持续火爆,据国家工商局网站统计,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注册的医生集团数量已经达到814家,近一年内成立的医生集团数量达到666家。与此同时,国内医生集团经营和发展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不少医生集团陷入经营困难的尴尬境地,也有不少专家对医生集团的商业模式提出质疑,甚至有一些看衰医生集团的声音出现。
国内医生集团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从诞生到成熟要完善的制度、尝试的经营路径需要较长时间,但不可否认,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和医生价值的回归,医生集团将会不断发展壮大,会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医生加入到这个行业。
医生集团开创者是美国1863年创办的梅奥诊所,在美国已经相当普遍,大多是医生加入“医生集团”,美国医生集团采取团体执业和雇佣执业等多种模式,2014年的统计结果显示,团体执业在美国是为普遍的执业模式,占所有执业模式的66.9%,40岁以下的年轻医生多采用雇佣执业模式。
美国医生集团的团体执业模式是由医生集团与医院建立不同类型的合作关系,医生集团从Medicare或者Medicaid等美国联邦医保项目指定的卫生服务款项以及商业医疗保险获得收益,集团内医生可以通过利润分成和劳务绩效奖金等方式获得报酬,但报酬不得与转诊行为相关。在利益分配方面,医生集团可以按照人均或者服务贡献对利润进行分配。
如果按照医生群体执业来界定医生集团,中国的医生集团很早开始就长期存在,后来成立诊所、医馆、私立医院等。海德医生集团算得上医生集团复苏的标志性事件,发展到近年来比较知名的凤凰医疗和三博脑科。张强医生集团成立于2014年7月,采用PHP(Physician Hospital Partnership)模式,是以个人姓名命名中国个医生集团。
中国医生集团的商业模式目前可分为四种:医生主导模式(PHP模式)、体制内分级诊疗模式、平台化模式和管理组织服务模式。体制内分级诊疗是目前大多数医生集团的商业模式,专家就职于体制内医院,与基层医院进行合作,实现专家资源向基层医院的下沉;平台化模式是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会诊;管理组织服务模式是负责医生集团的运营和管理,医生可以加盟收取加盟费和管理费用。医生主导模式是医生集团与医院签约,通过提供医疗服务直接获得收益或从保险公司获得收益。
目前的国内医生集团不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存在一些制度或者运营方面的问题。
医生主导模式:这种模式更加接近于美国医生集团的商业模式,由完全脱离体制的成熟专家或团队建立医生集团,与技术能力薄弱的医院技术合作。由于目前国内关于医生集团的制度规范不配套,医生集团与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合作和利益分成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将医生集团合作模式归类为医疗合作项目,从卫生行业管理上将会有更多的限制。这就造成多数医生集团仅能与民营医院或者高端私立医院合作,从商业保险或者民营医院的利润中分得少量利益。
医生集团注册需要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