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两地办理条件详情咨询合泰陈小姐。莲塘口岸预定热线13534189202
首先说下申办港珠澳大桥的商务车辆要求是私家车,车辆的规格:车长不能超过6米,车上的座位不能超过8座,往来粤港两地的商务车辆不能从事运营工作。港珠澳大桥两地的办理条件是经粤港两地政府部门基于很多因素考量确定的。为了提高大桥口岸的使用率,不仅是新办理挂有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能够经大桥口岸往来粤港两地,以往办理有其他口岸的粤港两地的商务车辆在两年内也能经港珠澳大桥往来粤港两地。
对于投资类指标,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
(一)指标申请获准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发放批文。批文有效期1年,到期后可申请延期,符合规定的予以延期,每次延期1年。
批文延期前,其对应机动车在内地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须处理完毕。
(二)申请人应当自领取批文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结备案手续。
(三)指标持有人或使用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指标:
1.利用机动车协助他人非法入出境,非法营运,违规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从事行为的。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指标的。
3.转让、出租、出售指标的。
4.连续2次未通过指标延期的。
5.未办结海关、边检部门备案手续的。
6.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有第1项情形的,终身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请。有第2、3项情形的,5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4项情形的,3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5项情形的,2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6项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处理。对指标注销的,指标对应的批文、机动证一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