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汽车租赁融资租赁公司新注册
汽车融资租赁(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款、受托发款等金融业务、同行业拆借、以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典当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设立保险公估机构;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房地产经纪(需向相关部门备案);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金融业、投资及教育信息咨询)。
深圳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56分钟前 刷新
56分钟前 刷新
56分钟前 刷新
26分钟前
1小时前
18小时前
19小时前
19小时前
20小时前
2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