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厅在赋予进粤建筑企业一定自由度的同时,也要求进粤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要对自己在平台上填报的资料负责,并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厅对企业的监管,从原来备案的事前审批转变为对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在企业执业过程中,如果被举报或被投诉其登记的信息存在虚假成分,一经查实,其不良行为将会在平台上公布,并接受查处。通过这样的方式,将过去行政审批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变为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监督,加大社会公众对企业填报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力度。
为此,《处理办法》规定了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四种情形:(1)已有证据证实投诉问题属实,若不暂停将给投诉人造成较大损害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投诉事项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投标人或者部门,需要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协助调查的;(3)投诉事项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需要原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专家评审的;(4)行政监督部门认为需要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实践表明,在这些情形下绝大多数的责令暂停终都是适当的。
办理进粤备案需要的主要资料有:
1、 有驻粤办公地址的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2、法人委托书原件
3、法人A证
4、法人委托在粤负责人身份证
6、外省市施工企业在粤注册建造师备案表
7、进粤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