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FV办理条件:
1、在中国大陆设立的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上年度纳税超过100万。
2、取消注册资金实缴的要求,取消三个伍仟万的要求
3、车辆需要买在公司名下
4、深圳湾FV在深圳广州不限行,FV办理条件门槛低
香港运输署四月八日发布公告,持有常规配额及有效「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许可证)行走深圳湾口岸的粤港跨境私家车,由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起可免手续试用港珠澳大桥(大桥)往返珠海口岸,试用期暂订为两年。这安排不适用于经大桥往返澳门口岸。
运输署已于三月二十五日起陆续发出「批准信」予深圳湾口岸「许可证」持有人。粤港跨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在使用大桥香港口岸时,必须持有原获批口岸的有效「许可证」及带备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
持有常规配额行走落马洲(皇岗)、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粤港跨境私家车,自二月二十五日开始已可试用大桥。粤港两地政府会因应大桥的车流及两地口岸和连接路情况等因素,决定两年试用期后的安排。
此外,考虑到大桥香港口岸开通以来附近一带的交通大致畅顺,运输署将按粤港两地政府同意的安排,增加4 500个粤港跨境私家车香港配额,从四月十五日开始分批使用大桥往来粤港两地。运输署将发信通知有关持有配额的「许可证」申请人,按函件的指定日期,分批前往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完成「许可证」的申领手续。
首批办证日期由四月十五日开始,申请人须携备函件、相关证明文件及费用。他们获发许可证并完成办理所有内地所需手续,即可使用大桥往来粤港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