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员考证班培训
1.培训内容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
◆ 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教学来提高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
◆ 学习工伤保险知识;注重职业道德培训;
◆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方法与技能。
2.培训考核
◆ 培训后,参加书面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深圳市安全管理员证》
3.培训对象: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和码头吊装行业(简称“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除类高危行业的一般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4.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知晓自身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安全,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掌握各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懂得安全生产基本科技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经过本教学大纲的实施,使受培训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业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