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上市
H股是指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内地,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股份,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H股上市适用中国的法律和会计制度,向香港投资者发行股票,在香港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但仅在香港发行的股票可以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流通,其他股票不在香港市场流通。H股公司向境外股东支付的股利及其他款项必须以人民币计价,以外币支付。
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H股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经证监会批准。证监会对H股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为:(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来源,符合国家管理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对H股创业板上市的基本原则是“成熟一家,批准一家”,股份公司应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公司及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凡有国有股权的公司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并且要符合香港创业板的上市规则。
红筹股上市
红筹股一般是指在境外注册,香港上市,控股股东在中国大陆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红筹股上市适用注册地的法律和会计制度,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上市规则和上市要求向香港联交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目前,在香港主板市场红筹股主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创业板红筹股则以国内科技型民营企业为主角。红筹股已经成了除H股、N股外,内地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取得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非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能力进行融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一般来讲,内地企业购买的香港本地上市公司都是一些主营业务发生困难的公司,企业在购买了上市公司以后,为了达到在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一般都将一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内,提高其再融资能力。由于在香港市场上融资不受时间限制,没有连续赢利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并且一般以(定向配售)为主,这样就非常有利于公司成功买壳后进一步的融资。
买壳上市作为赴港上市的一个重要途径,正越来越受到内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关注,这不仅因为在香港买壳上市具有方式更灵活、融资速度更快和投入产出比高等比较优势,而且在于它可以提供相对广阔的操作空间。企业买壳上市运作成功与否,除了选择合适的“壳公司”外,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在合适的时机聘请到的中介机构将会对企业的买壳上市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